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11月11日,被執行人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因不給農村戶口三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在仲裁裁決生效后仍拒不履行被北京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強制扣劃。
在申請人周某、陳某和劉某與被執行人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中,周某、陳某和劉某系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職工,2007年6月25日,三人到該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自2007年6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約定每月工資1000元。此后,雙方因加班費和社會保險問題分歧過大,雙方于2008年6月25日辦理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期間,該公司因借口周某、陳某和劉某為農村戶口而沒有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以及未支付加班費。2008年8月26日,三人向北京市門頭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和加班費。
在仲裁中,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作為周某、陳某和劉某的雇傭單位,有義務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依據《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第12條和第15條規定,三人要求公司支付其養老保險待遇的請求,予以支持。同時,依據《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第13、22條,以及《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第2條規定,公司應支付三人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費。而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三人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費亦應該支付。故裁決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一次性支付周某、陳某和劉某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一次性補助費和加班費共計1.2萬元。
裁決書生效后,被執行人北京某裝飾裝修公司堅持認為社會保險問題,屬于行政部門管轄,不屬于勞動仲裁受理范圍,拒不承認其法律效力。周某、陳某和劉某于2008年10月9日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拒絕履行支付義務,而且以出差為由,避不露面,一直拖延執行。針對這種情況,執行法官將其公司帳戶凍結,強制扣劃所有案款,并及時將案款發給申請人,了解了這次社會保險糾紛。
以案說法:
我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結合法律和地方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失業險和生育險五種。而《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對農村戶口參加的養老、失業保險做明確規定,公司、單位因職工為農村戶口三位而不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將違反法律而受到制裁,職工也可依法申請仲裁和起訴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