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最重要的一個項目,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國家或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對達到法定的可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而喪失勞動能力、從而退出勞動崗位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世界上最早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德國于1889年建立的。目前,世界上養老保險制度一般可分為三類,即國家統籌型、投保資助型和強制儲蓄型。國家統籌型由國家全部負擔勞動者的養老保險費,個人沒有繳費責任,是一種典型的福利型養老保險制度,前蘇聯和改革之前的我國實行的就是這種制度。投保資助型是指強制雇主和雇員繳納保險費,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國家則在財政、稅收和利息政策上給予資助的養老保險制度,它普遍實施于當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強制儲蓄型也稱公積金模式,是指為每個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建立一個個人帳戶,記錄固定的繳費和利息積累,并以此決定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這種制度以新加坡最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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