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三個區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人社部批復了南昌市一批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申請。新建縣、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青山湖區、灣里區四縣二區成為江西省首批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區。隨著今年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在內的南昌市最后一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正式啟動,屆時,南昌市將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60歲以上老人參保月領55元基礎金
根據政策規定,距領取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的(45周歲以上),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45周歲以下),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政策實施時(7月1日),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農村戶籍居民和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55元的基礎養老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原則上100元起步,具體辦法由縣(市、區)政府確定。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