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目前在國內有保障需求的家庭達70%以上,真正投保家庭財產保險的卻不到10%,走在保險前列的上海家庭投保率也不過7%,更多城市的家庭投保率在5%以下,廣大農村鄉鎮就更低了,與國外家財險普及率達70%以上形成了鮮明對比,家財險需求量如此之大,但投保率卻是如此之低。
居家生活通??倳幸馔獍l生,比如天災刮臺風、下暴雨、發大水人禍家里著火、煤氣爆炸、小偷光顧、匪人搶劫、他人惡意破壞另外,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不能光想著法律可以保護自己權益,要知道還有可能不經意間要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即個人責任,比如花盆掉了砸了別人的車、水管破裂漏水浸了樓下住戶的財產、自家養的寵物咬傷人、兒子頑皮弄壞了別人的東西等等,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人敢保證不會有意外發生,而意外一旦發生,輕則破財、重則破家,這不能不讓我們感到未雨綢繆,用句新潮的話來說就是風險管理。
就國外來看,國外的老百姓比中國老百姓更傾向于通過購買家庭財產保險來轉嫁風險。家庭財產保險保的就是盜竊、搶劫、火災、爆炸、臺風、暴雨等風險,而且還保個人責任。因此,業內人士認為,意外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通過保險來轉嫁風險,而且一年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大概只需幾百元,說實在一點,也就是到吃頓飯的花銷,一頓飯保障了家庭財產一年的風險,也算得上是一種明智的消費了。
百姓不太熱衷
雖然家庭財產險的潛在需求很大,所需投資費用不高,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情形不是很樂觀,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保險條款不全影響投保熱情。目前我國家財險險種條款多是20世紀九十年代前期制定的,隨著居民財富的增長和消費層次的提高,一些條款內容因而顯得陳舊和不適應,保險責任范圍有限,如造成房屋損壞的地震責任并不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現金、古董、珠寶、金銀首飾等人們希望得到保障的貴重物品,常常不在保險范圍之列。有關賠償責任、賠償處理等方面的條款不夠詳細,從而引起保險人和投保人爭議,影響人們投保家財險的熱情。
其次,銷售渠道不暢影響發展速度。家財險因其費率低、保障程度高、涉及面廣而成為財險公司的主要險種,但它收費少,業務分散,一般家財險保單平均不過幾百元,多者不過數千元,少的幾十元,相對目前保險公司規模來說,顯得微乎其微;同時家財險因其收費少、代辦費低,難以吸引到保險業務員像壽險營銷員那樣上門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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