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節向車輛購置稅者征收的一種稅,它適用于在我國任何的車輛購置方式,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方式,當然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式會因為其購置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國產和進口1.8車購置稅的計算和繳納方式是不同的。
車輛購置稅實行的是從價定率的辦法來計算應納稅額的,具體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國家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但是國務院有權對車輛購置稅稅率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就1.8車購置稅而言,其購置稅的稅率均為10%,但是由于其購置方式的不同,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是不同的。
如果納稅人購買的是自用的應稅車輛,其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應將其中的增值稅稅款扣除,其1.8車購置稅應納稅額相應的計算公式為:車輛發票價/1.17*10%。
如果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其1.8車購置稅應納稅額相應的計算公式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10%。
如果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其1.8車購置稅應納稅額相應的計算公式為: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10%。在確定對子計稅價格時,國家稅務總局將參照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規定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這將預防因發票價格非正常降低而造成的稅務流失,因為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將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征收車輛購置稅,這樣就有效預防了投機取巧的逃稅行為。
了解了不同購置途徑的1.8車購置稅的計算方式后,車主就可以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交稅了,交完購置稅和車船稅,然后投保交強險,即可到車輛登記掛牌了,辦完一切手續后,車主方可安心的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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