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群眾越來越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和患病后的醫療費用情況。業內人士表示,通過購買健康保險已成為廣大群眾提高健康保障水平、解決后顧之憂的重要手段。
分清種類合理選擇
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補償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的一種保險。
健康險實際是一個寬泛的說法,按保險責任其可以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收入保障。這3種健康保險的給付方式各不相同,重大疾病保險屬給付型,即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患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發生合同約定的情況時,按照合同規定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保險金數目確定,且保險公司按合同所載的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同時解除保險合同。醫療保險的給付方式是報銷型的,即保險公司依照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各項醫療費用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比例進行報銷。收入保障則是津貼型的,保險金一般按天計算。
客觀地說,疾病的風險很難回避,但降低疾病發生后可能給自己和家庭生活帶來的影響度則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調控的。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通過健康保險進行風險分散,即通過商業健康險建立自己的醫療基金,通過支付較少的保險費,分散不可預測的大額醫療費用發生的風險。如此而言,健康保險對每個人都應該是必備的。
重疾保險優先考慮
在健康保險產品組合中,重大疾病保險最為重要。對于個人和家庭來說,醫療花費最大的風險就是重大疾病。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重大疾病出現了年輕化的趨勢。如能盡早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尤其是為家庭中的經濟支柱準備1份重大疾病保險,則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家庭財政的安穩,降低了風險。所以,買保險應重點考慮健康保險,而健康保險中的重疾險又是其間的主角。
產品組合有技巧
要想更好地防范疾病可能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風險,一個重要的技巧就是進行不同種類健康保險產品的組合。
最常見的組合是靠重大疾病保險管理長期重大風險,靠醫療保險應對平時短期風險。普通醫療保險的種類包括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醫療保險等。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支出的醫療費。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采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即對被保險人此間發生的醫療費按合同約定進行實報實銷。其保險金不但要規定保險金額即給付限額,還要規定治療期限。治療期限一般為90天、180天或360天;住院醫療保險則負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但不負責被保險人的門診醫療費;手術醫療保險屬于單項醫療保險,只負責被保險人因施行手術而支出的醫療費,包括門診手術治療和住院手術治療。
顯然,重大疾病保險與普通醫療保險進行組合,能構成長短保障相結合的態勢,既可以保障到平時的意外就診,也能保障到大病重癥。不要只花錢買重大疾病保險,而沒有任何平時的醫療保險,造成被動;也不要沒有長遠打算,只顧眼前而購買一些低價的1年期醫療保險,而無力抵御重大疾病風險的突然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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