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意外保險強制停止后,航空意外保險的購買開始回歸保險公司,并建立了不同的保險覆蓋面和期限,中國保監會近日發布《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通知書》。該通知改變了以條款和費率為主導的監管方法,取消了行業的指導條款,將產品的開發和定價權轉讓給保險公司,以提高保險公司和公關公司的積極性,符合消費者的利益。
通知還提出了以下改革和規范:規范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提高企業的真實性和財務數據。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航空保險銷售渠道管理,實現公司內部計算機聯網、計算機計費和實時管理。禁止手工出單,防止保費流失和假保單、撕單埋單現象;保險公司要根據航意險業務特點做好再保險安排,切實提高消費者的保障程度;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不同期限的替代產品,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產品選擇權,以滿足不同群體、不同層次的保險需求。
據了解,目前國內航空保險市場主要依賴于條款和費率的監管。統一、頒布的條款和行業指導條款在各個階段對穩定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規范手續費競爭和市場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并抑制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自主性和改善管理服務的積極性,加上航意險事故的小概率性助長了保險公司的僥幸心理,對防范巨災風險方面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影響業務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可能危及被保險人利益。
保監會將下放航意險定價權 新規12月1日起執行——全國統一售價20元保額40萬元的航空意外險,一度被媒體指責“暴利”——成本僅為3元左右。航意險的暴利保護歷史即將終結,中國保監會近日已陸續向各保險公司下發有關通知,廢止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意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
保監會《關于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表示,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出發,改變過去以條款和費率管制為主的監管手段,將航意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市場競爭和規范發展。有關通知將于2007年12月1日起執行。
為了解決民航行政賠償不足的問題,航空風險保險就誕生了,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它誕生于1989年。隨著航空業的繁榮,航空保險的保費也迅速增加。然而,航空保險銷售中的委托代理制度并沒有給保險公司帶來很大的收益,相反,它蘊含著巨大的操作風險。保監會規定,保險代理費不得超過保費的8%,但在競爭中,各公司大大提高中介代理渠道的代理費,甚至有媒體報道有的公司傭金超過80%。大部分利潤落入中介機構,投保人利益嚴重受損。更有甚者,有的銷售代理點私吞保費,出售假保單,或者撕單埋單,一旦出現問題,投保人根本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償。航空意外險購買可以參考網上投保的方式,選擇一年期或綜合型的保險,投保更劃算、更快捷,投保保費低、保障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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