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的恢復并非所有保險公司都能得到的,但對于那些因種種原因而不按時繳納保費但又想繼續恢復政策效果的人來說,恢復政策的作用尤為重要。
目前,恢復保單的期限是兩年。保險公司在兩年內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保險單。經檢查,保險公司與保險人協商并達成協議。然后恢復政策的效用。保險公司在恢復保險單后仍需履行保護被保險人的義務。但反應如此簡單嗎?
陳小姐在國外受過幾年的教育,所以她有很強的保險意識?;丶液?,她計劃為家人購買保險以防萬一。她聽說市場上一些中長期大病保險通常給客戶提供一些優惠。率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和醫療檢查豁免100000覆蓋率。所以她為丈夫林先生買了20年的大病保險。
但是就在去年年底,林先生的公司外派林先生到外地去,所以陳小姐舉家南遷,忙著適應新環境的兩人忘了告知保險公司,于是延誤了繳費時間。直到今年年初整理房間的時候陳小姐才發現抽屜里的那份保單。保險業務員告訴她,她的保單已經逾期60天沒繳費,保單自動失效了。
陳小姐這下著急了,失效?難道沒有挽回的余地只能退保嗎?業務員告訴陳小姐,還有最后一個方法,就是2年內申請保單復效??墒顷愋〗阍谵k理復效時才知道,原來,保險公司規定如果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或工作情況有所變動,那么申請重大疾病保險保單復效時,保險公司需要對風險等級和費率做一個重新核定,也就是說林先生要重新體檢才能辦理復效手續。
于是林先生好不容易抽出時間到保險公司指定地點體檢,但結果卻不容樂觀,有部分指標是超標,保險公司對陳小姐說因為身體狀況變差了,所以如果要復效,每年就要多收600元的保費。另外,還要補交所欠繳保費和復效利息。復效利息從保單交費對應日算起,按天計算。陳小姐一算,因為自己的一時疏忽多花了那么多的冤枉錢,實在是后悔啊。
保單復效后,林先生因為工作壓力太大,致胃出血而住院治療了一個星期。陳小姐想起這份保險有一個附加險是住院醫療險,于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然后事情再次出乎陳小姐的意料,保險公司拒絕了。理由是林先生住院時還在復效的90天觀察期內,不在理賠范圍。
陳小姐這才明白,原來復效僅針對長期險,附加險通常都是保險期間為1年的短期險,不存在復效問題。所以,陳小姐之前辦理了保單復效,相當于是附加的住院醫療險重新投保了,要從投保時起重新計算觀察期,觀察期內發生疾病,保險公司自然不負賠償責任了。
要使保險政策再次生效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為了不給你的生活增加任何麻煩,你必須為自己做一個備忘錄,按時支付保險費。如果您的家庭或聯系人信息有任何變動,您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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