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銷重病醫療保險、重病醫療保險報銷條件(報銷標準)、重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等信息,方便群眾查詢和使用。根據城鄉居民重病保險的有關規定,符合重病保險要求的或者其親屬,請到縣(市)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辦理重病保險窗口。
重病醫療保險報銷標準:1.起點:2014年,城鄉居民重病保險起點是1-2萬元,分期償還比例為40-80%。各縣(市)可以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承載能力和重病保險的運作情況動態調整。具體數額由各縣(市)確定。
2.重病醫療保險報銷費計算公式,重病保險合規補償費=慢性病住院費、門診費、非標準醫療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費、原有補償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起跑線和大病保險的起跑線。
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可以單次住院計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累加計算。
按病種付費病種住院患者,新農合已補償費用=實際住院醫藥費用-患者自付費用。
3.封頂費:根據合作醫療年度基金承受能力,大病保險年度內封頂線由各縣(市)視基金承受能力情況確定,下年度可以根據報銷和資金情況適當調整。
大病保險報銷流程
參合患者先辦理新農合報銷,如住院費用在新農合報補后自付費用超過起付線再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未享受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得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待遇。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材料
需要以下的手續和資料才能申請: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出院診斷正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正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正)等。
1.參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2.參合證(卡)原件;
3.新農合補償結算單;
4.費用清單,或加蓋原件收取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出院小結,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證,或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診斷證明、門診病歷;
7.醫療機構費用發票,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夠提供與病人關系的個人銀行匯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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