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健康中心從早上8點到晚上9點訪問。如果孩子在半夜發燒,不能看到受限制的社會健康怎么辦?市社會保障局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屬于緊急情況,緊急救治并不局限于受約束的社會健康中心,應急費用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報銷。
李先生,一個住在羅湖區紅湖區的2歲女兒,離家大約5分鐘就有一個社會和健康中心,但是李先生仍然沒有決定要綁住它。他告訴記者:社會健康中心的治療時間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9點,但是孩子說生病了,對社會健康有約束力,如果半夜發燒,父母應該帶孩子去看醫生嗎?
市政府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解釋了有關父母的問題:投保兒童醫療保險納入住院醫療保險后,投保人可以選擇就診的任何附近醫院進行緊急救治。在非住院社會醫療服務不住院的情況下,在急診治療中發生的費用可以按一定比例報告。
如何報銷?據了解,現行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43條規定,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在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含急診)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的,單項價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單項價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120元;
(三)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批準轉診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或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本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支付費用的90%報銷。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廣大家長,發生了急診費用后,家長們先行墊付,然后可回到綁定的社康中心按比例報銷,如果社康中心不能報,可到社康中心所屬的結算醫院去報銷。
此外,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一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各住院醫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不得超過800元,包括緊急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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