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猝死的消息屢見不鮮,每一次生命的突然離別都會給家庭帶來無盡的痛苦,觸動著社會的敏感神經,人們在討論如何防止猝死,同時也在詢問如何通過保險來減輕家庭猝死的災難。猝死保險可以投保嗎?
我們一起來看案例的基本情況:苗先生,1982出生,是一個熟練的工人,他的妻子是一個標準的80后一代。他們有一對孩子,大女兒剛滿三歲,最小的兒子只有一歲。如此幸福的四口之家,卻在今年五月一夜之間發生變化,苗先生被發現失去知覺,經過半個小時的醫療治療后仍未痊愈。
在急性死亡后6小時內被指定為急性死亡,目前,大多數學者傾向于將猝死的時間限制在1小時內。猝死的主要原因是心肌梗塞、腦出血、肺栓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等。中山中心支公司運作中心主管蔡仁軍解釋,而意外傷害是指被保險人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并以此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原因導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或者身故。
而筆者也咨詢了多家壽險公司,得到的答復也基本一致,其意外險產品中都不保障猝死風險。在保險公司看來,猝死是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所造成的,屬疾病身故范疇,顯然不符合意外傷害中外來的、非疾病的要求,故不在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投保意外傷害險猝死是不能獲得賠付的。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去年之前,很多意外險產品中都沒有明確將猝死列入免賠范圍內,正因為如此,過去幾年中也有不少理賠糾紛都與猝死案件有關。這兩年,可能是因為工作壓力大,年輕人身體素質下降,青壯年發生猝死的事件也越來越多,特別受到關注。之前,很多意外險產品中都沒列明猝死免賠的條款,但從去年開始有了比較大的變化。廣東一壽險公司的業務負責人透露,去年深圳保監局就曾專門發文,要求險企在產品合同中明確猝死責任,以避免產生糾紛。
在出示的意外險合同中,其責任免除中就已包含了對猝死責任的約定。根據該條款規定,被保險人因任何疾病、食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中暑、 高原反應、猝死、醫療事故或其他醫療導致的傷害都屬于免賠范圍。此外,記者也在網上隨機抽取了幾款意外險產品,其中也都已約定了猝死免賠。雖然猝死并不屬于意外險的保障范疇,但普通市民依然可以投保其他的壽險產品來獲得保障。首先,目前最常見的兩全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均含有疾病身故保險責任,其中都包含了猝死的保障責任。其次,附加定期壽險、含有疾病身故保險責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險,這些也有猝死的保障責任,一般可用來增加相關的保障額度。
特別提醒上述人士,對于不同類型的重病保險,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他們的猝死責任是不同的,目前,有一種重病保險,是重病保險的一種額外付費形式,也就是說,重大疾病發生并經確診后,需要存活一定天數才能支付大病保險費,而不需要支付大病保險費。影響主要保險金額。他解釋稱,猝死發生突然,一般很快致死,不符合額外給付重疾險的理賠條件。除非是該險種包含了死亡責任,需要投保時仔細閱讀條款,了解具體的保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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