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一切事物的前提。因此,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已成為身體健康的保障。醫療保險和嚴重疾病保險在保險費方面都是消耗性的,在理賠方面則是補償性的、綜合性的,包含了所有的醫療范圍內的傷害和疾病。而重疾險理賠角度看是給付型,從保障范圍看受合約限制,對指定的疾病具有保障。
消費者投保時一定要特別的了解清楚關于保險的一些相關知識,尤其應了解醫療保險與大病保險的區別。醫療保險是一種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患病、受傷、生育的,社會或者企業應當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和社會保險,給予物質幫助,而大病保險則主要是為患病后的康復減輕自己和家人的經濟負擔,在家庭財務規劃中越來越得到重視。大病保險是一旦醫生確診受保人患了受保范圍內的疾病并達到了規定所要求的程度,就會得到一次性的全保額的賠償。賠償不需要納稅,保險公司也不限制其用途,因此與醫療保險的實報實銷和必須是用于醫療費用開支完全不同。
這對許多人提出了另一個問題:既然我們有了政府醫療保險,我們為什么還要有嚴重疾病保險?以劉先生為例,劉先生7年前得了腸癌。在醫療過程中,政府醫療保險保障了大部分醫療費用。但他在隨后的手術化療以及后來很長一段的康復期間內,都無法全職工作,因此他的收入明顯減少了。另一方面他的開銷卻急劇增加,這包括他化療中還不在政府醫療保險范圍內而需要自費;另外因為生病,無法工作,家庭收入嚴重降低。幸運的是劉先生在以前就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險,在確診之后,就獲得了保險公司的賠償。因此才沒有影響到來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由此看出,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是基礎和補充的關系,對我們的生活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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