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公積金有哪些條件?長沙的很多朋友都想提取住房公積金,又擔心自己達不到條件,所以經常有人問起。事實上,住房、購房、建房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那么具體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長沙公積金提取條件吧。
長沙公積金退出條件,1,在沒有產權住房(包括商品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城市職工(已婚包括本人和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繳納房租。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匯繳額的50%。
2,購買普通住房的從業人員可以在簽訂購買合同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簽訂購買合同后一年內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總購房款(不含住房補貼金額)。
3、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鑒定書出具之日起2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該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鑒定書出具之日1年內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實際支付的總費用。
4、職工正常結清或提前結清貸款本息的,自結清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為結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時間內(不超過24個月)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5月25日,長沙出臺了新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新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長沙公積金的新規定規定,職工第一套或者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請領取。且套數認定以有效房產狀況為準,注銷房產情況不計。此外,職工因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積金超過2次(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為由提取,同一職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許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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