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督局11日發出通知,提醒消費者注意航班延誤保險與航空事故保險的區別,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保護范圍,并及時索賠。
北京保險監督管理局指出,航班延誤保險作為對航班取消或延誤的經濟補償,屬于財產保險,而航空事故保險屬于人壽保險,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保險產品,消費者應注意區別,受霧霾天氣、冰雪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航班延誤現象不斷發生。航班延誤保險逐漸進入公眾視野,受到青睞。然而,航班延誤保險是一種財產保險,只能由財產保險公司經營。
目前,航空延誤保險除了自身原因外,通常還對固定航班的取消或延誤給予被保險人經濟補償。不同保險公司定義的延誤原因是不同的。
航意險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簡稱,屬于人身保險,是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因飛機意外事故遭到人身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所作的經濟補償。根據現行法律,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均可經營。
北京保監局表示,航班延誤保險和航意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險產品,保險責任沒有交叉,通常分開銷售。目前市場上,有的保險公司將航班延誤保險單獨銷售,有的保險公司或中介渠道將航班延誤保險與航意險組合銷售,也有保險公司對購買航意險的客戶贈送航班延誤保險。
保監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上述險種時要注意,單獨的航意險并不包含航班延誤的保險責任。如果消費者想購買航班延誤保險,可選擇航意險和航班延誤險的產品組合,也可以單獨購買航班延誤保險。
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確認航班延誤保險的保障范圍,注意查看保險條款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部分。有的航班延誤保險僅針對遭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機械故障、航空管制、超售機票等引起的航班取消或延誤進行賠付,未將因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列入保障范圍。
此外,消費者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注意索賠。航班延誤保險應當在被保險人脫離危險后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公司投保。根據保險條款,消費者應保留登機證,并取得航空公司簽發的“航班延誤”證書,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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