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蘇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4月起蘇州將提高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內容涉及增加退休人員門診個人賬戶金額、降低職工住院費用醫保起付標準、提高重癥精神病人門診特定項目醫保待遇、提高困難群體醫療救助標準、擴大生育保險基金結付的生育并發癥病種范圍等多個方面。
從4月1日起,蘇州將增加職工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金額,人均每年增加50元。即70周歲以下由900元提高到950元;70歲以上(含70周歲)由1100元提高到1150元;其中按照有關資料辦理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這與10年前的70周歲以下350元、70周歲以上400元的門診個人賬戶金額相比,增長了近3倍。
同時,職工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將降低。在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退休人員在縣市(區)級醫院、??漆t院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由500元降低為400元;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在鄉鎮基層醫院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由400元分別降至300元和200元;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當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統一由200元降低為100元。
另外,蘇州市區還將提高居民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結付比例;提高對低保人員、低保邊緣人員、三無對象、五保人員、重點優撫對象以及患特定病癥的特困職工等困難群體的實時醫療救助標準;提高重癥精神病人的門診特定項目醫療保險待遇。其中,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含大學生和少年兒童)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在4萬元(含4萬元)以下的部分,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困難群體在蘇州市區定點醫療救助機構就醫時,在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后,住院自負部分醫療費用以及門診自負醫療費用在2000元范圍內,醫療救助金補助標準由70%提高至80%;對于使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重癥精神病人所發生的門診特定項目費用,分別在3000元和2000元以內的,將實現全額結付。
從4月1日起,蘇州市區將擴大按診療服務項目付費的生育并發癥病種范圍,由原來的4種增加至11種。女職工分娩時發生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內膽汁淤積癥等7種疾病時,超過定額標準且符合結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結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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