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夏初以來,南方發生了暴雨。除了暴雨造成的不便外,由于涉水造成的機動車損壞也頻繁發生,當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汽車發動機修理單時,卻被告知發動機涉水損壞是由于車主自身操作不當造成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車主會問,為什么發動機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它投保時購買的全部保險。事實上,整個保險都不是保險品種,而是保險公司向車主出售汽車保險時共同為幾種常見的機動車保險類型。全險一般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主要指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其中車輛損失險是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車輛本身的損失,它是車輛保險中用途最廣泛的險種,無論是小剮小蹭還是損壞嚴重,都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支付修理費用,對于維護車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而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附加險是在投保了基本險之后的附帶險種,即只有投保了基本險后方能投保相對應的附加險,附加險不能單獨投保。附加險一般分為盜搶險,司乘意外傷害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但這并不意味著車輛所有損失都在參保范圍內。
鑒于本文所述的暴雨給被保險車輛造成的損失,如果車輛仍然被淹沒,在沒有強制啟動的情況下造成的損失,屬于車輛損失保險的賠償范圍,保險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遇到道路積水,車主依然強行發動或涉水行駛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不負責賠償。因為在車輛損失險免責條款中明確規定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致使發動機損壞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因此車主如遇暴雨天氣而車輛涉水行駛前,必須判斷車輛是否能安全通過,如果不幸發動機熄火,一定要避免二次打火。同時車主應該在第一時間報案,通知保險公司查勘及拖車,對車子進行正確的清洗處理。這種情況下,如果車上的電子設備仍然有損壞,保險公司是予以賠付的。那么有沒有一種保險品種是專門針對車輛遭遇水浸事故后造成的包括發動機部分的車身損失的呢?答案是肯定的,這種保險品種一般稱作涉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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