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本的強制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將于2008年2月1日實施。原投保人2月1日0:00以后發生交通事故的,實行12萬元的新賠償限額。其中,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包括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交強險保費將由現行1050元/年調低為950元/年。對于廣大車主來說,新版交強險固然可以帶來更多的保障,但還需要搭配適合的商業車險,才能使得日常出行無憂呢?
在新版的交通保險中,6座以下家庭車的年費是950元,6座以上家庭車的年費是1100元。對于大多數車主來說,保費的降低是令人欣慰的,但更加關注的是新版本的交通保險能帶來多少保護。
根據新的責任限額方案,強制交通保險的責任限額(每起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將從目前的60000元提高到120000元,包括死亡和傷殘賠償限額從目前的50000元至110000元,醫療費用補償限額由8000元提高至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不變;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為簡化交強險無責方的理賠手續,提高理賠效率,各保險公司從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交強險無責財產賠付簡化處理機制。這些都是讓廣大車主感到欣慰的地方。
雖然此次交強險的保額已經翻了一倍多,但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中,這些保額還是顯得不夠用,特別如果出現大的事故,這點賠償可謂杯水車薪。像萬一撞壞寶馬、奔馳等高檔車的一扇車門,維修費用可能就需2萬元;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將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和死亡補償金等合并計算,總的賠償數額一般50萬元以上。因此,對于車主來說,在繳納交強險之外,還必須補充相應的商業車險。
商用車保險只是一般術語,分為主要保險和附加保險,主要保險必須在下列附加保險之前投保,如車輛損失保險、車輛失竊和搶險、第三方責任保險和車輛人員責任保險。不計免賠特約險則必須先同時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目前可供的商業車險保障額度分別有5萬、10萬、15萬、20萬、30萬、50萬、100萬幾個檔次。多數車主在投保時可選擇50萬元一檔,其可以涵蓋大部分嚴重事故的情形,而且保費支出不會增加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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