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通事故發生的還是比較頻繁的,對于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在道路交通事故風險管理方面,存在著對業主自身風險和風險承受能力認識不足、對保險范圍認識不清、保險定額選擇不足等問題。例如,在上海,一半的被保險人的商業責任限額低于20萬元,這遠遠不足以應付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專家建議,車主在評估自身風險及風險承受能力時,應考慮到交通事故發生時可能導致的損失,一般包含本車車輛損失、本車車上人員損失、第三方財產及人身損失等。通常自身車價越高或車輛保護性能越差,自身損失越大。對于營運車輛而言,本身荷載越大,造成的第三方損失就越大。
例如,在經濟發達的上海地區,當地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還是比較高的,根據具體的數據統計是是31838元,按照20倍的最高賠償標準,約為64萬元,對強制性傷害的最高賠償也是64萬元。保險費110000元以下,當地居民賠償金額530000元。因此,保守估計,商業三大責任險的投保范圍應至少為50萬元以上,以便有效地降低風險。
太原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7元,按最高補償標準20倍計算,約為32萬元。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賠償最高額從110000元中扣除,由當地居民承擔的賠償額為210000元。故保守估計,商業三責險的投保額度應至少選擇30萬元及以上。
如在考慮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其他賠償的情況下,商業三責險的投保額度應更高。專家表示,商業三責險的保費與責任限額不成線性關系。責任限額越高,增加的保費越少。以上海電話車險為例,家庭經濟型轎車(六人座以下)的責任限額從20萬元提升到50萬元,享受七折后,保費只增加了271.6元。同時,保險專家提醒,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后有要注意一些事項,這些對減少車主損失大有幫助。
妥善處理交通事故是減少損失和不必要麻煩的關鍵手段。交通事故發生后,切忌驚慌失措,甚至肇事逃逸,或者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報警,如有人傷應立即搶救傷員;如僅造成財產損失,做好現場標示后,盡快撤離現場,恢復道路通行。保險專家建議在48小時之內撥打保險報案電話。肇事逃逸不僅會加重受害者損失,還直接觸犯了法律,要負刑事責任,同時,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保險合同拒絕賠償。
有一種誤解認為,單獨的駕駛員比碰撞更容易被撞死。事故發生后,采取極端措施,加重傷者的受害程度,案件的性質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最初的交通事故頃刻變成了刑事案件。其實,保險賠償可以降低交通事故帶來的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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