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復雜的車輛保險產品在市場上,許多業主不知道如何合理地應對它們。尤其對于一些汽車擁有者來說,相對缺乏汽車保險知識,選擇汽車保險就有點迷茫。如何選擇最合適的汽車保險來減少自身的損失?專家說不要盲目選擇,而是要結合自己的情況。
目前市場上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產品主要包括a、B、C,主要保險種類基本相同,差異主要表現在附加保險方面。強制性交通保險必須投保,但商業保險并不更好,因為要投保的保險種類必須與自身的風險狀況相匹配,從而達到保費支出最小,從而獲得最全面的風險保護目的。
一般來說,在商業保險中,第三方責任保險是車輛所有人的首選保險。強制交通保險的國家責任限額是統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和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被保險人責任限額。有責賠償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人在交強險各分項賠償限額內,對受害人死亡傷殘費用、醫療費用、財產損失分別計算賠償。
由此看來,交強險的保障范圍主要是集中在受害人死亡傷殘方面,對于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則是遠遠不夠的。隨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逐年調高,高限額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勢在必行,建議選擇30萬及以上責任限額并投保附加不計免賠率險。
車險續保不積極,投保真空期出事不能賠。但續保太積極也很麻煩。雷女士上一年的保單還未到期,就買了來年的保險,出險后卻需找兩家保險公司協商,很是頭疼。武昌南湖的雷女士去年7月為自己的私家車買了保險,到期時間是今年的7月16日24點,上個月初,雷女士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手上續保,由于保單一時沒找出來,也不記得上一年保險的具體到期時間,雷女士便按7月8日為起保時間續保。
不巧的是,雷女士7月12日在小區內停車時不小心撞到花壇,雷女士馬上向保險公司報案,可回家找保單時卻發現有兩張保單一張是今年7月16日到期的老保單,另一張是7月8日起保的新保單。兩張保單都在有效期,我是不是可以同時找兩家保險公司理賠呢?雷女士很疑惑。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不僅索賠不可能翻倍,而且只有兩家公司可以共同賠償實際損失,而且兩家公司都要辦理手續,這比正常情況復雜得多。雷小姐一直在抱怨高溫下降了。保險專家提醒汽車保險續保,因為保險是以賠償原則為基礎的,不是以利潤為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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