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警察局決定對4月1日凌晨0點以后非法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實行浮動強制交通保險制度。本市關于機動車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機動車強制保險費率掛鉤的浮動制度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前保單年度有酒后非法駕駛記錄的,續保期保險費按時增加15%;前保單年度有酒后非法駕駛記錄的,續保期保險費按時增加30%時間;
二、酒后駕車率的調整系數與上海市保險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酒館頒布實施的《交通強制保險違法浮動費率標準》規定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調整系數累加,安全局于2008年4月1日繼續保險累計費率不超過60%。
三、除酒后駕駛費率調整系數外,其他本市原有規定的交強險費率優惠及費率上浮的相關辦法繼續有效。為什么要將交強險與酒駕掛鉤呢?其實主要原因還是由于酒駕帶來的嚴重危害。200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
在中國,每年有數以萬計的酒后駕車交通事故,50%以上的死亡是由酒后駕車造成的,酒后駕車已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殺手。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于酒后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到10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上海交強險將與酒駕掛鉤這一制度的實施,相信一定能有效抑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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