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業醫療保險中存在著多種險種和產品。盲目投保后,就有事故發生。在申請賠償時,經常會發生糾紛。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前要仔細研究保險合同的條款,并告訴自己事實以避免糾紛。
根據保險公司的索賠數據,醫療保險糾紛主要由三種情況引起:第一,在保險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事故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不在責任范圍內;醫療保險的性質;二是消費者購買醫療保險時沒有如實告知,隱瞞既往病史;三是保險公司和消費者對理賠金額不滿意。”保險專家說,為了避免理賠糾紛,消費者在投保醫療保險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我們應該仔細閱讀保險責任條款。消費者在購買醫療保險時必須明確保險的覆蓋范圍,因為只有在事故保險的覆蓋范圍內,保險公司才會履行支付義務。例如,保險公司對住院醫療保險規定了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的觀察期,保險公司不賠付觀望期內發生的醫療費支出。
第二,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如實告知身體健康狀況及既往病史。“如果投保人故意隱瞞疾病事實,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也不退還保費,最后受損失的是被保險人。”保險專家說,“如實告知”義務應以法律形式固定在保險合同上,否則保險公司可能以“隱瞞”病情為由拒賠。
第三,重視免賠條款。
有兩種類型的住院醫療保險:補償性醫療保險和津貼醫療保險。補償性醫療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為基礎的,低于實際支出。各保險公司規定可扣除金額,低于扣除金額。津貼型醫療險則是根據被保險人的住院天數給付保險金,與醫療費無關,理賠時一般不需要原始發票,且不受補償原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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