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養老,醫保怎么報銷
合肥馬先生問:孩子想讓我去北京養老,但我聽說戶口不在北京,醫藥費要回原籍報銷,而我需要長期吃藥。那么,我可以將原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到北京嗎?
答:退休人員無論戶籍是否在本市,都不能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關于外埠進京落戶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問題的批復》規定,已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進京落戶人員,不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不享受本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這類人員按照原籍所在地的規定,享受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養老保險關系轉續政策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但為了使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能方便快捷地領取養老金,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經實現異地支付,以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參保人員異地就診雖然有望實現即時報銷結算,但需按照參保地的標準報銷。
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范圍內進京落戶或工作的人員,可由本人或接收單位到北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基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并在本市繼續參保。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會在受理當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當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會完成相關手續,終止參保人在原參保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最后由參保人持聯系函、本人身份證、戶口、醫保證或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到北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即可。若參保人在北京還沒有找到工作或社保接收單位,參保人需先同北京社保經辦機構聯系。如果對方明確回復同意接收,同樣可以辦理社保關系的異地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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