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是大病保險的縮寫(香港被稱為危險疾病保險)。被保險人患心血管病、腦血管病、惡性腫瘤、重要器官移植等經保險公司同意的重大疾病或者手術,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支付。它的設計原理是保障被保險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額治病費用。通常而言,重大疾病險保障的應該是經過治療就能夠延長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因此,重疾險保障的重點還是在被保險人生命存續期間。重疾險是健康險中最具保障作用的。因此重疾險是人們在購買保險時應首先考慮的品種。
誤區一:你覆蓋的疾病越多越好。人們通常認為,你投保的疾病種類越多越好。事實上,這是一個神話。購買特殊疾病保險的覆蓋范圍并不是很有意義。就目前市場上重疾險所涵蓋的病種來看,有些疾病的發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癥肌無力,該病的發病率約為十萬分之一,也就是10萬人口中只有1人會罹患此病。
誤區二:更便宜的產品,更具成本效益。事實上,保險產品很難比較,尤其是產品的價格。由于支付期限的選擇不同,所支付的保險費自然會有所不同,不同的保險產品會對價格產生很大的影響。另外我們會發現雖然一些重疾險價格比較便宜,但條款豁免上會注明,當客戶出現某些重大疾病前兆時,保險公司有權終止合同,這對保戶而言,就是非常吃虧的了。還有的保險公司采用均衡保費定價,雖然眼下看上去保費貴,但卻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升高。
誤區三:帶分紅性質的重疾險更好。對分紅險特別青睞歸根結底是由于對保險認識不夠,其實保險遵循的是補償原則,主要是用來彌補自己的損失的,我們不可能利用保險去盈利。
誤區四:可以伴隨臨床診斷。許多人誤解了嚴重疾病保險的概念,認為只要有臨床診斷,就一定會得到補償。根據該病的定義,在重癥疾病保險合同中,雖然一般參考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推薦的診斷標準,但有時可能比臨床診斷標準更嚴格。因此客戶應當在購買前對合同中注解的各種疾病的定義做個粗略了解,務必看清楚自己的保單,避免不必要的理賠糾紛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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