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建筑在地面上建造,對施工現場人員的隱患是我們目前必須面對的問題,近年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目前怎樣看待在建大樓是否投保建筑、安裝工程險(統稱建筑工程險)和人身意外險呢?
開發商或建設者應為農民工投保施工事故,“民用建筑保險費率較低,主要是因為人們普遍有僥幸心理。一般認為,包括一些市政工程在內的普通建筑在施工技術上相對成熟,事故屬于小概率事件。”相關保險公司人員說。
為此,建筑倒塌是非常不幸的一個現象,但是這也反映了它是今年建筑事故高發的一個縮影。今年前4個月,共發生建筑事故452起,死亡573人。建筑傷亡事故呈明顯趨勢。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日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國家投資四萬億刺激經濟,很多項目開工上馬,但一些項目中卻存在令人擔憂的安全隱患。
由于很多開發商和建筑商都是民營企業,一般開發商拿地立項,建筑工程承包給建筑商墊資修建,考慮到資金周轉的財務壓力,建筑商普遍不愿意投保。“總體而言,民用建筑雖然事故發生率不算太高,但一旦發生,損失往往很大。上海閔行區大樓倒塌事故給開發商和建筑商都敲響了警鐘,有風險分擔機制比沒有好。”楊巍峰說。
事實上,保險公司還可以介入工程建筑的風險管控。保險公司有專門的風險管理工程師,如果投保人投保一條高速公路,風險管理工程師會全程跟蹤風險管控,并形成風險建議書,建議投保人及時解決。
總之,我們強烈呼吁立法機關修改建筑法,將建筑事故保險作為強制性保險,解決建筑施工中的風險分擔問題,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事故發生時對建筑商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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