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在職職工都應該享受的一項基本權利,在職職工發生工傷時刻享受工傷保險報銷的待遇。本文將為參保人介紹工傷保險如何報銷。
工傷保險如何報銷?
用人單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辦理申報結算手續。分中心為用人單位打印相關待遇核定表,用人單位核對無誤后加蓋單位經辦人章確認。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可通過代發機構于每月20日劃撥到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社發賬戶;其它待遇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代發;聯網結算的醫療(康復)費支付到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費支付到協議配置機構。
工傷保險報銷范圍:
以下各種發生在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以下簡稱市勞鑒中心)核準的工傷醫療期、康復期內的醫療費用,屬于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范圍: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后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工傷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內的生活護理費;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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