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戶有望適時掛鉤CPI。
近日,市醫療保險局在答復市人大代表孫女士有關書面意見時表示,在適時調整醫保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標準時,將考慮CPI因素。今年市人代會期間,因考慮到不斷上漲的CPI使藥價抬高,增加個人就醫成本,孫女士代表提出了醫保個人賬戶應與CPI掛鉤的書面意見。而晨報作者在這份書面意見的形成中也起到了部分促成作用。市醫保局在答復中表示,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分為個人繳費計入和單位繳費計入兩部分。根據當時醫保制度設計,單位繳納部分的計入標準與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掛鉤,沒有考慮CPI因素。
市醫保局表示,城保辦法實施以來,由于本市人口老齡化等多種因素影響,如繼續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調整,現行的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將造成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結構失衡: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會越來越多,所占比例將遠遠超過國務院醫改決定所規定的單位繳費的30%左右計入個人賬戶。其不僅擠占了統籌基金,也削弱了保障大病的能力。基于以上原因,2007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通過決定并同意:“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標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比例,由每年調整改為適時調整。”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修改了城保辦法相關條款,其中對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標準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調整修改為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修改后的城保辦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按照新辦法,個人賬戶計入金額有一定增加。針對孫女士代表的書面建議,市醫保局在答復中表示,將認真研究書面建議,并會同有關部門在適時調整醫保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標準時,考慮CPI因素。
對市醫保局的答復,孫女士告訴作者,她基本滿意,但她會更加關注“適時調整”具體的落實情況。孫女士還表示,將關注市醫保局以后的每次調整,確保個人賬戶計入金額的調整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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