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主要介紹了導游工傷,搬家公司為雇工摔傷負責等一系列的相關知識,并提供專業律師的免費解答。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咨詢:
今年50歲的黃xx來寧打工,年初好不容易在xx搬家公司找到了一份搬運工的活計。活雖然又苦又累,但是老xx還是非常高興,畢竟在城里找到活兒干實屬不易。但在一次搬家過程中意外摔傷之后,老黃卻再也高興不起來了,他竟然被自己的雇主告上了法庭。
xx公司認為,老黃實際是個體老板王xx雇用的搬運工,工資由王xx發放,也由他對老黃實行考勤、管理,xx公司并沒有使用過老黃的勞動力,因此他并不是公司的員工。因為考慮到今后將會涉及老黃的后續治療和賠償問題,所以只好將老黃告上法庭,請求確認雙方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律師回答:
黃xx與xx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知識:
《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掛靠經營),使用勞動者的承包人(掛靠經營人)不具備用工單位資格的,由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發包人(允許掛靠經營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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