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通常作為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險形式存在。目前市場在售的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區別交通工具類意外傷害保險)一般都會附帶意外傷害醫療。
意外傷害醫療通常又包含意外門診醫療和意外住院醫療。也就是說一些小的意外傷害達不到住院的程度(比如說貓爪狗咬了打狂犬疫苗,感冒發燒可不算),去門診就可以處理,同樣也可以在相應的責任范圍內進行理賠報銷。涉及到報銷,就需要保存好發票原件和診斷證明或者出院小結等相關資料。
再來看一個案例:
9月份購買了1份意外險卡的,上個月因為不慎扭傷了腰,然后去醫院進行治療,總共花費3200元,其中費用清單上明確自費項目1300元,出院后沒有去醫保局(很多地方的醫保也不報銷意外醫療費用)直接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也很快,上午交資料,下午就出結案,賠付1620元(免賠額100元,剩余部分90%報銷,即1620=(3200-1300-100)*90%)。
雖然保險公司理賠很快,但這位朋友卻不滿意,感覺賠少了。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答復說就是這么多,沒有錯。
那問題出在哪呢?
問題就出在費用清單上的自費項目上!
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意外醫療保險的理賠報銷的比例都很高,一般免賠100元,剩余費用90%報銷,更有甚者,零免賠,100%報銷,但是,但是,他們通常都會規定限社保范圍內用藥,也就是說自費項目是不在報銷范圍內,保險公司在計算賠付額的時候首先就減去自費費用,然后再按相關比例或者限額計算。上面講到的這個案例就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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