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發帖稱自己曾經下過崗,期間領取失業金并以個人身份參加了社會保險,由于該原因,她現在拿不到養老金。區社保局表示這是系統合并的問題,該局正在爭取穩妥解決。
網友zzzlin日前發帖稱,她今年5月正式退休,但是6月份卻沒有拿到城鎮職工養老金。她到社保部門咨詢時被告知原因:由于之前她下崗領取失業救濟的同時購買了社保,醫療保險重復購買了。要領養老金,需要退還14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和撥入個人醫療賬戶的錢,或者也可以等佛山市局的通知,可能會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當時下崗的同事都說要盡快購買,夠工齡退休才有養老金。zzzlin很納悶:為什么當初買保險的時候沒有人告知不能重復購買醫保?
市局不認可三水的做法,認為該類人員要退回所領的失業金或注銷這段時間的繳費年限才能辦理退休。因此,市局的系統對于該類人員進行了數據攔截,不為其發放養老金。
對于該問題,三水區社保局稱正爭取穩妥的解決辦法,盡量保障該類人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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