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們從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了解到,經過近一年的努力,全市2957家事業單位的18.31萬職工首次納入工傷保險范圍。至此,鄭州事業單位職工如果遭遇工傷或者患職業病,也可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待遇。
據介紹,去年9月1日起,鄭州市啟動事業單位等組織參加工傷保險新政,首次明確要求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經過近一年的努力,截至今年7月底,鄭州市事業單位參保工傷保險的共2957家,參保人數達18.31萬人。按照計劃,今年年底前,全市范圍內事業單位職工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
根據規定,事業單位等組織職工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將由工傷保險基金統籌支付,職工正當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工傷保險是保障職工在工作中安全的一種重要方式,把職工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后,職工的正當權利才能進一步得到保證。如果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可以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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