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剛買了一輛新車,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他在保險公司買了保險。由于官方牌照還沒有完成,任先生最近已經可以出牌了。后來,我聽說保險公司會拒絕索賠,如果車輛被盜或危險無牌照。對此,任先生咨詢了相關行業。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在車輛脫離危險后進行索賠還有一些條件需要滿足,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必須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或者車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年度檢查和年度考核。
然而,新車如試車、試車等未能及時上車。特別是,一些車主主要開車到其他省市上車牌,這成為沒有牌照的真空時期。很多人認為,未上牌的車輛只要憑車輛發動機號或者車架大梁號就能理賠,其實這是不準確的,發動機號或者車架大梁號只能確定被保險車輛標的本身,而不是作為三者險、車損險理賠的依據。對于未上牌的車輛,需憑車管所頒發的車輛臨時移動證進行理賠。
車輛臨時移動證是車管所頒發的臨時車牌,一般有效期在15天,專門作為新車未上牌或者領車、試車之用。未上牌的車主可以反復購買車輛臨時移動證,只要在有效使用期內,保險公司都會認可并作為理賠的所需資料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車輛在未上牌時,有些保險公司車險保單中登記的是車輛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車主重新上牌后最好進行更改,改成車牌號辦理保單更改是免費的。
此外,雖然有臨時車輛移動證書作為索賠文件,但是車輛盜竊和搶救仍然被排除在免責范圍之外。業內人士指出,一旦新車被盜,車主不能提供車號等有效車標的證明,這給保險公司檢查和賠償帶來困難;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保險公司在規定中規定盜竊、搶險行為不作為盜竊、搶劫罪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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