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部門介紹,從明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將會有一些新的動態,那就是珠海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將實施新的門診疾病認定和退出標準。據了解,新標準主要針對高血壓、糖尿病、精神障礙三種標準進行了調整,并對腦血管疾病、潰瘍性結腸炎和惡性腫瘤等禁欲機制進行了改進。
門診專屬疾病是指診斷明確、周期長、醫療費用高的疾病,由各級市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決定,門診費用由總基金支付。目前,珠海職工共有32種疾病,其中有13種疾病。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珠海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人數達35980人,1-9月,珠海市醫保基金門診特定病種支出9000萬元,人均享受2500多元。
為了規范門診特定疾病的管理,珠海于去年七月出臺了相關政策。32種特殊疾病在醫療保險門診中的職工和13種特殊疾病在未成年人醫療保險門診有明確的識別和退出標準。
認定和退出均有新標準
而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規則是在原有基礎上對于部分病種認定標準及退出機制作出的新調整。據悉,新標準對一部分病種的認定進行了微調,其中最大的調整集中于高血壓、糖尿病、精神類疾病三類病種的認定標準。主要是基于在施行過程中參保人反映較多、爭議較大的一些檢查科目,因此新標準取消了一些檢查內容,同時也細化了部分客觀指標。該負責人介紹。
與此同時,新標準對以前沒有退出機制的部分病種比如腦血管病和潰瘍性結腸炎新設了3年的退出時限,而部分有退出機制的病種如惡性腫瘤也縮短了退出時限。對于以上調整,該負責人表示,經過系統治療,部分門診特定病種的患者疾病痊愈或者明顯好轉,如果痊愈的病人未及時退出將繼續占用醫保資金,這是對于公共資源的浪費。
據了解,該部門將對原來享受門診治療的特定疾病進行清理。調整標準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修改后的標準重新確定已確定疾病兩年以上的已有參保人員,如果不符合標準,退出服務;門診病人的退庫管理應按照新的標準進行規范。而如果門診病種退出后,參保人出現再發或復發等情況的,則可重新申請認定。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