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今天發布了有關規定,明確了保險公司應加強對理賠管理和客戶服務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理賠案件的監督和評估。第二,嚴格防范人為操縱造成的債權拖欠和不合理拒絕。此外,保險公司應履行理賠服務承諾,不以打擊汽車保險欺詐為由降低理賠服務質量。
指南要求保險公司改進科學有效的索賠管理和客戶服務評估和監督體系,并將客戶滿意度納入索賠服務評估體系。不得簡單地核對賠償率,變相壓低賠償金額,影響理賠服務的質量,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指導方針是明確的。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理賠質量進行現場或者非現場的特別檢查,包括對理賠服務標準化、理賠服務效率、理賠關鍵措施的專門檢查或者評估,索賠的質量,特殊情況的處理,索賠費用的報銷。同時,建立客戶回訪制度、投訴處理機制和糾紛調解機制,向社會發布索賠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理賠中出現的爭議要注重通過調解來解決。
針對行業一直以來的重銷售、輕服務的問題,指引指出,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車險理賠管理制度建設,加大理賠資源配置力度,夯實理賠服務基礎。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車險理賠集中統一管理。同時,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理賠考核監督機制,加強對理賠服務質量的考核。要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強化服務創新意識,提升社會滿意度。保險行業協會要統籌協調,提升行業理賠服務水平。
指南強調,中國保監會為了更好的保障人們的利益,促進大家的發展,這個部門將進一步完善車輛保險索賠服務質量評價體系,統一評價指標,規范評價口徑和標準,探索建立索賠服務質量評價長效機制。信息披露與信息披露。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內部管理薄弱,理賠管理粗放,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采取向總公司發監事信、向總公司掛牌是重點監管公司,在嚴格懲治違法違規行為的基礎上,限制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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