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及時報告。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外,還必須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交通事故。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被保險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咨詢保險公司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手如何向對方索取事故證明。
車主在結算過程中的基本情況。(1)制作保險憑證。(2)生產駕駛執照。(3)出示駕駛執照。(4)出示被保險人的身份證。(5)制定保險單。(6)填寫風險報告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于維修站維修。
以上就是車主和保險公司必須做的事情。事實勝于歧視。業主必須注意自己的前期工作,避免索賠時出現麻煩。第二,我們應該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車輛主要協助保險公司完成必要的車輛調查、攝影和破損判定工作。
結案前應向交管部門了解事故中自己應負多大的責任、損失多少和傷者的賠償費用等情況,然后再向保險公司詢問哪些情況能賠哪些情況不能賠,盡量減少損失。
同時,車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車以及找修理廠修車時,關于價格問題要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廠的開價與保險公司的賠償價格相差太大。
對于定損時沒有發現的車輛損失,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二次查勘定損,這筆額外的損失就不用車主自己掏錢了。
因為保險事故受損或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公司檢驗,確定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費用。
若客戶自行修理,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甚至拒絕賠償。車輛修復以后,在支付修理費用和辦理領車手續前務必對修理質量進行查驗。
最后提醒車主在出現交通事故后不應該出現極端。
萬一發生類似私人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解決索賠是浪費時間,寧愿在與對方的業主發生糾紛時浪費這些時間。結果,解決索賠的時間被推遲了,常常兩頭都沒有得到補償,而且苦水只能被吞進胃里。所以當交通事故發生時,最好不要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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