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非老年家庭不可能參加深圳的醫療保險類別。根據相關部門回應政協的建議,認為將非深居老人納入醫療保險可能會導致大量內地老人參加深圳,而醫療保險基金負擔不起。
據統計,深圳市60歲以上人口約12萬,60歲以上人口40萬,戶籍不深。預計明年深圳60歲以上人口將增加到20多萬,非深戶口將超過60萬,60歲以上人口將超過80萬。
據報道,我們可以對在深圳生活的老年人中做一些簡單的統計,根據相關的數據大約有10萬人在深圳退休后可以享受深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部分留守老人在內地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醫療保險不能轉入深圳。部分老人由于戶籍原因,在內地農村地區沒有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沒有醫療保險。對于醫保無法轉移來深的老人們,住院費用可享受當地的社會醫療保險,需自己承擔門診費用,而沒有醫療保險的老人,全部醫療費用都需自己承擔。
在今年的深圳兩會上,市協商會議的一位成員呼吁深圳研究和制定轉移老年人醫療保險的繼任措施,并按照以下規定制定相應的老年人醫療保險措施個人、原退休地政府和深圳市政府應按合理比例分擔,同時彌補差異的原則。
對于外地老人退休后能否將醫保轉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答復是:目前國家對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屬地管理原則,參保人退休前由勞動關系所在地管轄,退休后屬退休所在地管轄,加上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已明確規定,在本市退休的參保人的醫療保險費由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所以目前難以實現將外地老人醫保轉入深圳。
該局同時表示,目前全國各地醫療保險的標準不統一,深圳的醫療保險標準遠高于內地,而退休老人的發病率較普通人群高,發生的醫療費用也遠高于在崗職工,平均醫療費用約為在崗職工醫療費用的3倍至4倍。如果把非深戶老人納入深圳醫療保險,可能會引起內地老人大量擁入深圳參保的現象,醫療保險基金將難以負擔,可能導致整個醫療保險體系崩潰,將非深戶老人納入深圳醫保還需進一步的精確測算和深入調研。
為解決隨遷入戶無醫療保障老人的醫療問題,《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隨遷入戶深圳且未在國內其他地方享受醫療保障的老人可參加深圳的綜合醫療保險,并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2%12個月18年一次性繳足后參加醫療保險。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在收集有關意見和建議,并正在制定計劃,將原來的一次性支付改為每月支付,以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幫助老年人移民參加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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