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有一種新的保險可以聲稱酒后駕車的事故。這是真的嗎?趙先生最近買了一輛車,他說他在一家4S商店遇見了一名代理人,他正在向他出售一份新的保險,該保險應該包括酒后駕車的索賠。據了解,這只是代理人拉人壽保險單和夸大宣傳的一部分,目前商用車保險沒有酒后駕駛。
上海某大型財產保險公司核保險部經理陳先生說,根據相關規定,酒后駕車可分為兩類:醉酒駕車,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20至80毫克,則屬于醉酒駕車。開車時,如果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則是酒后駕車。而目前商業車險無論對酒后還是醉酒駕駛的情況,在理賠上都一律說不。
如果商業車保險聲稱酒后駕車,是不是以偽裝的形式來鼓勵酒后駕車?我們一起來看看業內人士有什么比較好的建議吧,保險業內人士陳先生說,免責條款包括酒后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因此,只要交通警察認定其屬于酒后駕車交通事故,商用車損害險、搶劫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就不會提出索賠。
現在保險公司在車險業務上基本都是虧損的,如果給飲酒駕車理賠,那虧得只會更厲害。陳先生表示,保險公司在車險經營中不會靠提供飲酒駕車理賠的方式來增加保費,因為這樣得不償失,而且也有違交通法規。
從多家保險公司來看,由于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所以,交強險通常只針對酒后駕駛的情況,賠付對象僅為第三者而不包括投保的肇事司機。
另外,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情況只有三種,分別是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而且保險公司有權向致害人追償,屬于以上情形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建議投保人不要酒后駕車,否則他們不僅要獲得商用車保險索賠,還要面臨保費上漲的問題。保險業內幕人士陳先生說,目前在上海,如果申請人有酒后駕車的交通記錄,強制交通保險費每次將增加10%,最高增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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