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與保險相關的人?我們一起來一一的進行一些了解,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保險人是指在保險事故或者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得到滿足時,享有向保險人要求支付保險費的權利的人。主要保險利益相關者:1。投保人。投保人是向保險人提出申請,與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簽訂保險合同,有支付保險費的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在大多數海上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是法人。投保人在投保時必須具有行為能力。沒有行為能力的投保人簽訂的保險合同無效。在多數海上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應該是同一人,但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經常是分離的。
2。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是受海上保險合同保護的人,是保險標的在事故發生后受到損害的,有權按照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要求賠償的人。如果被保險人不是申請人,他或她不一定需要有能力采取行動。
3。承銷商。保險人是根據保險合同收取保險費的人,對保險事故后的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并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現代保險市場上,保險代理人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一。
5.保險公證人。保險公證員是指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保險人進行調查、鑒定、估價、理賠提供證據的人。無論涉及哪一方,都有權委托保險公證人進行公證。被保險公證人對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公證與司法公證不同,保險公證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僅使當事人雙方以此為依據確定賠償金額。在各國保險業法中對保險公證人同樣進行行政管理,只有取得經營資格者才可開展公證業務。保險公證人制度的建立保證保險賠償案的處理能做到科學性、規范性、專業性和公正性,有利于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目前我國保險公證人制度正在恢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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