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合肥人,今日他對于社保有了一些疑問,那就是他問:孩子要我去北京看老人,但是我聽說戶口不在北京,醫療費用應該報原住民,而且我需要長期服藥。我可以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到北京嗎?
答:退休人員,無論是在市登記,都不能辦理跨省基本養老保險轉賬。《口岸外駐京人員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許可》規定,達到或者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享受城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按照原住所的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養老保險關系續保單規定,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的,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但是,為了方便外地的退休人員快速領取養老金,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各地實現了對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投保人雖需立即報銷,但應按被保險人的標準報銷。
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范圍內定居或者在北京工作的人員,可以自行或者接受單位向北京的社會保障機構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繼續參加保險。在這個城市。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會在受理當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當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會完成相關手續,終止參保人在原參保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最后由參保人持聯系函、本人身份證、戶口、醫保證或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到北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即可。若參保人在北京還沒有找到工作或社保接收單位,參保人需先同北京社保經辦機構聯系。如果對方明確回復同意接收,同樣可以辦理社保關系的異地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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