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或者兒童因特殊疾病住院或者門診治療的,個人就醫應當提前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指定的醫療機構負擔。結賬時,按照規定由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指定的醫療機構、社會保險機構結清,其余醫療費用由個人、指定醫療機構結清。學生兒童參保范圍:凡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就讀的在冊學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包括托幼機構的兒童、散居嬰幼兒和其他年齡在16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應當參加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
兒童健康保險申報費為每年九月至十二月。根據學生和兒童的實際情況劃分治療期間。首先,學生和兒童進入幼兒園。待遇享受期為保險繳款年九月至次年8月份。二是沒有入學、入托的兒童,待遇享受期是參保繳費次年的1月份至12月份。新生兒隨出生、隨參保、隨享受。
兒童醫療保險投保后,可享受那些優惠呢?根據相關規定,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兒童醫療保險投保后可享受住院、門診、急診、門診特殊病種、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四種治療。一是住院保險待遇。一年內住院費用不足18萬元,而其兒童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為: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二是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三是門急診報銷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四是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公布了《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補充報銷范圍(暫行)》。《補充報銷范圍》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診療項目和藥品基礎上,增加了學生兒童常用藥以及治療孩子先天性疾病的藥品。藥品報銷自9月1日起實施《補充報銷范圍》包括六部分內容:先天性疾病;診療項目;醫院制劑;中成藥;西藥;新增西藥的劑型。
先天性疾病包括唇裂和腭裂、脊柱裂、馬蹄內翻足、漏斗胸等46種疾病;診療項目包括韋氏兒童智力測查、新生兒暖箱、先天性脊柱側彎脊柱融合術、永存動脈干修復術等90項;小兒感冒顆粒、小兒感冒寧糖漿、小兒退熱口服液、小兒生血糖漿等31種常用中成藥,葡萄糖氯化鈉鉀、阿莫西林等40多種常用西藥都納入了報銷范圍。據人社廳醫療生育保險處有關人士介紹,新疆城鎮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從原來的240元提到320元,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為每人每年120元,各地可從當地實際出發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從而提高保障水平。
同時,新疆還要求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所有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均不低于5萬元。
此外,“重點”還提出關于醫療保險的政策范圍的知識,那就是在新疆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職工和居民的報銷率已達到75%和60%以上,而且根據基金的收支平衡,報銷率應為逐步增加,門診特殊慢性病年付費根據病種、病程、年齡進行調整,并據此報銷。比例根據醫療機構的等級進行調整。第三,基層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報銷的比例增加,基層醫療機構傾向于鼓勵被保險人優先選擇基層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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