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備受關注的廣州市公務員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最近有了新進展,據了解,改革后的公務員醫療保險新制度主要有兩個層次:一是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在此基礎上,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至于參加公務員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醫療補助的范圍則包括:省、市、區三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實行或者依照和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的在職和退休人員,均可以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而其他原享受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在職、退休人員,由同級組織、人事、編制和勞動保障部門共同審核,也可參照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此外,經測算,改革后的廣州市公務員醫療保險金(包括基本醫療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和醫療補助費)繳費總額將達到公務員工資(含退休人員退休費)總額的15%,其中財政繳交13%,每年籌集資金達3.92億元;個人繳交2%,每年籌集資金達4560萬元。
記者還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還準備在今年落實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評估考核辦法。具體措施有,加大對困難群眾再就業的支持力度,擴大從事公益性社區服務崗位的資助范圍,降低長期失業者在失業人員中所占的比例。實施消除零就業家庭計劃,確保每個困難家庭中有就業愿望的勞動力起碼有一個人就業。
據悉,這些政策出臺后,將要達到以下目標,即今年年內確保廣州市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率達到60%,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率達到50%以上,而且,城鎮登記失業率也將控制在4%以內。
公務員醫保改革后主要享受待遇
門診:可以80%報銷。但為了防止醫療浪費,確保醫療補助金收支平衡,分別對公務員在三個等級醫院門診治療設定了從20元至40元門診補助起付標準和200元的最高限額標準;零售購藥報銷60%,最高不超過120元的限額標準。
住院:公務員住院補助后個人負擔的平均費用標準,在職人員為11.5%左右,退休人員為7%左右。門診特定項目治療血液透析,腫瘤門診化療、放療、腎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及糖尿病門診治療,在職人員個人負擔為6%;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為2.8%。這一點,相比較原來的公費醫療而言,個人負擔有了明顯的減輕。
公務員在門診的特殊檢查和治療(即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如CT、磁共振、體外碎石等)可以報銷80%,此項年度累計補助限額每人為3000元。公務員個人賬戶在實行補助后人均每個月達到200元32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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