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健康生意由“老年人疾病醫療保險”來做
統計表明,目前我國60周歲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到1.3億,占總人口的比例約10%。在未來35年間,這一比例將上升到22%,世界上25%的老人將生活在中國。
老年人年老體衰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特別是老年慢性病多,諸如非傳染性的血循環器官、癌癥和糖尿病等以及各種精神方面的疾病,均帶來了“醫療難”問題。據調查,廣州從1995年起邁入老齡化社會,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占11.7%,其中能生活自理的只有10.1%,絕大多數是合并長期慢性病,如心臟病、支氣管甚至偏癱、老年癡呆癥。他們的家庭多數處于中等或偏低消費水平,患病老人已經成為家庭和社會的巨大包袱。
老年人疾病醫療保險這個“大生意”誰來做?現階段,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社會醫療保險,二是商業醫療保險。相對于社會保險而言,商業醫療保險在我國發展得很不充分,雖然各家壽險公司都涉足了醫療保險這塊領域,開辦了各類醫療保險,但是業務量并不大。1996年,我國衛生總費用為2100億元,用于醫療服務方面的費用大約為1700億元;1996年,商業健康險保費收入13億元,全國人均1元,僅占醫療服務費的0.76%,占GDP的0.019%,說明目前商業醫療保險在我國醫療保障事業中所起的作用太小。
醫療險市場向來乏人問津,此前只有重大疾病保險、防癌保險作為主險銷售,住院醫療、意外醫療等產品都是附加險,市場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
據抽樣調查顯示,截止到1999年底,北京、上海等14個城市近郊區4000萬非農業居民已有17.2%的人投了醫療保險,4.9%投了大病保險,而2000年居民更傾向醫療保險,其預計投保比例較1999年增長119.6%。由此可以看出,商業醫療保險具有巨大的潛在市場。
老年人疾病醫療保險:廣覆蓋沒“蓋”住老年人
新的醫療保險體制建立后,“低標準、廣覆蓋”的宗旨使享受“保障”的職工將增加到2.1億人,但從我國目前醫療改革現狀來說,關于老年人的醫療服務似乎成了改革的盲區。
首先,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使老年人的負擔加重。據中國老齡協會調研部調查分析,醫改之前,對老人、兒童的部分醫療費用是半價優惠,而醫改之后,老人、兒童與普通城鎮居民將同等對待。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由于新的老年人疾病醫療保險保障制度未在全國全面鋪開,目前只有58%的城鎮實施,而未實施的部分地區又不能保證離退休老人的醫療費用,致使相當一部分老人的醫療費報銷存在一定的難度,因而,醫改無疑加重了這部分老年人的醫療負擔。
其次,實行醫改后,每一位職工都將獲得一個個人賬戶,賬戶里的錢由職工自繳和單位繳納兩部分組成。門診看小病由個人賬戶支付。一旦得了大病,只要藥費支出達到大病統籌的起付標準,就可以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予以支付。但分析老年人的醫療情況可知,大多數患病老年人的疾病是糖尿病、高血壓及并發心腦血管疾病等為主的慢性病,這類病多是看門診,往往達不到大病統籌的起付標準,只能由個人賬戶支付。這樣,許多老人都不得不面臨這樣的結果,即個人賬戶資金早早用完,只能自己再注入資金。而城鎮在職職工,所患病相對于老年人來說,超過大病統籌起付標準的更多得多,這樣的話,可能他們的醫療費用較之老年人高,但由于大病統籌由保險公司支付,因而,往往其個人賬戶里的資金相對減少不多。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醫改的對象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農村居民包括農村老年人很難享受到的保障體系的醫療保障。以前在農村采用的醫療服務方式———合作醫療,即由各個行政村,集體出資來請鄉村醫生,普通病癥由鄉村醫生來處理。目前,這種醫療保障方式已經基本在農村消失。如何解決農村老齡人的醫療保障更是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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