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出臺后,對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起到積極的作用,推動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發展。但是如何在農村試行醫療保險還是個新的課題。據我局掌握的情況,在全國,對農民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多,在我省還沒有開展這一工作。但是有的從事合作醫療,有的實行大病統籌,來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問題。目前,我省農村合作醫療面臨不少的困難,有的甚至處于倒閉狀態。
問題之一:多數農民的思想觀念落后,對參保態度不積極,認為我出錢參加合作醫療,如一年都沒病就吃虧了;
問題之二:農村經濟社的集體經費補償不落實;
問題之三:合作醫療的資金少,一般的門診尚能應付得了,如有一兩個重病住院就難以支付;
問題之四:合作醫療的條件差、醫療水平低,一些參加的農民對鄉村醫生不信任,有病都愿意到鎮衛生院、縣醫院去看病,把發票拿回來報銷,這樣無疑加重了合作醫療的負擔。
針對上述問題應爭取對策努力解決農村醫療問題,我們認為我市解決農村醫療保障問題仍然要走鄉村一體化的發展路子,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建立合作醫療應遵循的原則:
1、自愿參加,多方籌資
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按時繳納合作醫療經費,鄉(鎮)村集體給予資金扶持。市、區兩級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適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須從實際出發,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既保證這項制度持續有效運行,又能使農民享受到最基本的醫療服務。
3、先行試點,逐漸推廣
今年我市準備在四個區各選一個鄉(鎮)進行試點,然后再逐步推開。
新型合作醫療的籌資標準:
1、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不低于10元,經濟條件好的鄉鎮可以適度提高;
2、有條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適度給予扶持(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
3、市政府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資助不低于10元。同時力爭中央財政支持,中央從今年開始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持農村合作醫療。
合作醫療資金管理:
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是由農民自愿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的民辦公助社會性資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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