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如何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盧女士笑著說,她一直在摸索。她回憶說她三年前第一次被保險了。當時,盧女士為自己買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子感到非常自豪。但在她搬進來的那天,她得知她的祖母在她的家鄉病得很重,在房子完工之前,她一直在買票,然后趕回去。或許是當時走得太匆忙,房門竟然沒有鎖好,待她回來,家里幾乎已經被搬空。
后來,當她的朋友聽說這件事時,他建議她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當時遇到的保險推銷員總是說,如果有家庭財產保險,當發生事故時,她就不必那么擔心了。所以她開始相信,在她為家庭財產保險投保后,她可以放心了。可是直到又一次意外事故的發生,呂女士才知道在如何購買家財險這件事上,自己竟然走進了一個有家財險萬事無憂的誤區中。
盧女士夏天的天氣非常炎熱。那時候,房子里的空調壞了,沒有人修。所以盧女士不得不用電扇降溫。在盧的午休時間,風扇過熱,導致電線熄火。當她醒來時,火已經開始蔓延。后來在鄰居的幫助下才終于把火撲滅,不過整個房間已經墻壁熏得焦黑。可是讓呂女士沒想到的是,理賠竟然遭到了拒絕,理由是不在保障范圍內。
從這一次失敗的理賠中,呂女士才發現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如何購買家財險。為此,她在重新購買家財險時,就如何購買家財險這個問題做了非常細致的功課,總結出了以下幾個基本點。
第一,認真閱讀條款。確認哪些財產可保,哪些財產不可保,做到心中有數,才能避免日后理賠時發生糾紛。
第二,足額投保最佳。并不是保額越高越好,保險公司賠償的準則是不足額投保時,則按比例來賠償;足額投保時,則是以實際損失情況來予以賠償的;超額投保,仍以實際情況予以賠償。所以超額投保也不代表能做出險后獲得超額的賠償。
第三,及時檢查政策內容。本著自己對家庭負責的態度,還要仔細核對保險金額、保險財產、擔保時間、專項協議等,逐一清查,發現錯誤立即要求變更,以避免將來索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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