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作為一種旅游方式正變得越來越流行,汽車聯運雖然舒適、方便、經濟,但不能忽視拼車會帶來索賠風險。春節臨近,這是一個溫馨的提醒,我們應該避免索賠的風險時,我們回家的春節拼車。
近日,從保險行業了解到一些相關情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車主和乘客在拼車過程中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拼車作為拒絕索賠的依據。我沒想到保險公司會拒絕為拼車事故買單。李先生說,去年年底他剛買了一輛新車,并同意在春節期間和杭州人搭車,但路上發生了碰撞。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對車輛定損時了解到拼車情況后,對李先生表示這不屬于私家車理賠的范圍。
一家財產保險公司在核安全部上海分公司解釋說,現行的汽車保險單對私家車都有相關規定,如果車主沒有通知保險公司改變車輛的使用,那么保險公司就私下進行車禍可以免除。而在拼車過程中,搭車的乘客通常會給予車主一定費用以分攤油費和過路費。所以,拼車行為在保險公司看來屬于私自改變車輛用途的性質,使保險公司面臨的理賠風險加大。
據了解,雖然拼車對車主和搭車乘客雙方來說都有利,而且絕大多數車主事實上并沒有將拼車作為一種盈利方式。但是因為相關部門沒有對拼車行為作出具體的界定標準,尤其在拼車發生事故后,很容易引起保險公司、車主以及搭車乘客之間的糾紛。
我們一起來看看業內人士有什么比較好的建議吧,相關保險業內人士表示,拼車應注意避免索賠風險。首先,車主在拼車時盡量選擇熟悉的朋友而不是陌生人,以免被保險公司認定為車主改變了車輛的使用。其次,車主和乘客在拼車期間沒有現金交易,從而不被保險公司承認車主使用私家車牟利。另外,車主和搭車乘客在長途拼車前,最好對可能出現的交通事故有分擔風險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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