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購買汽車保險的私家車來說,購買汽車保險是一種安心。它可以防止保險公司根據駕駛過程中的情況來理賠。那么,如果駕駛執照過期,車輛會被保險,保險公司理賠嗎?
關于汽車保險來說,我們一起來通過一則具體的案例來了解相關的知識,張先生駕駛執照過期后沒有及時申請續借,但在“空窗期”發生了車禍。保險公司拒絕以張先生無證駕駛為由支付賠償金。最近,張先生和保險公司在吳中區人民法院達成調解協議。
去年6月5日,張先生闖入道路中間的一道路障,造成車輛和護欄的損壞。交警部門確定了事故,張先生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拖車、修理車加護欄修理,他總共花了10萬多元。
事故發生后,章先生向保險公司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原來,章先生的駕駛證有效期至2012年9月6日,而他在到期后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被車輛管理部門自動注銷了。直到2013年8月13日,章先生才向車管部門申請恢復了駕駛資格,而事故正好發生在駕照注銷的這段時間內。雖然章先生在某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轎車投了保,保險期間自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3月14日,但保險公司提出,事故發生當日章先生的駕駛證處于被注銷狀態,屬于無證駕駛,根據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章先生于是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駕駛執照被取消和恢復,在恢復這段時間駕駛之前,它是否屬于“無證駕駛”?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理賠的責任?吳中區法院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持有過期駕駛執照是“無法律駕駛資格”。本案應認定為保險合同規定的免責條款。經過法院調解,保險公司也意識到免責條款沒有明確告知義務。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保險公司支付張先生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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