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有職工(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心除佛山人員、退休人員、城市個體經濟組織的所有人及其從業人員外,在澳門(外籍、香港、澳門)的省級、省級單位和單位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如何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的百分之七十五用于建立統籌基金,25%用于向被保險人的醫療個人賬戶轉移。
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目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僅限于重大疾病和特殊門診項目的住院:(1)危重病住院指定點醫院住院;(2)特殊門診項目包括應急觀察室、觀察室、家庭病床、指定醫院的溶脹。腫瘤化療、放療、微波熱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方法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每月按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5%繳納,職工個人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
私營企業沒有雇員的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按工資(或實際收入,低于上年度月社平工資的,按社平工資計征,超過社平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征)的8.5%繳納。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納和職工個人繳費兩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5%繳納。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地稅部門代征。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所包含的醫療費用,從支付標準到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醫療費用或門診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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