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表了一些關于醫療保險的意見,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意見要求優先選擇危害農村兒童生命健康的幾種主要疾病,醫療費用高,經過積極治療,開展試點項目,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對患有重大疾病的兒童進行資助。
目前,我國城鎮兒童基本享受了老年和青年醫療保險,但農村兒童仍缺乏重病醫療保險。試點工作要求省(區、市)選定人口多、信息管理能力強的轄區內兩、三個縣(市),并已對省、市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了即時報告和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的縣(市)開展。試點工作可先從解決0至14周歲兒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兩類重大疾病入手,優先選擇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兒童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等6個病種進行試點。各地也可根據基金支付能力,適當增加試點病種。
省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意見,選擇具有診斷治療能力、技術水平較高的省、市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療機構。為選定的疾病和兒童安排醫院,并與治療醫院簽訂指定的醫療服務協議。
同時,根據中試病標準化診療方案,計算并限制相應病種的合理診療成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基金在有限費用的基礎上按疾病種類支付,補償比例明顯提高。原則上,新農合對試點病種的補償比例應達到本省(區、市)限定費用的70%左右,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患者再行補償,補償比例不低于限定費用的20%。參合患者在本省(區、市)內相應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享受規定的補償。意見要求,7月31日前,各地要將試點縣(市)名單及試點實施方案報衛生部、民政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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