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來改變自己的汽車,事實上,改變自己的汽車會造成很多麻煩,具體種類的麻煩,讀這篇文章可以理解。最近,一輛比亞迪汽車突然在河北省會二環附近點燃。消防隊員和警察奮力撲滅現場后,終于控制了火勢。據了解,這輛車是在2007由車主購買的,而且車齡也不太長。它為什么突然著火了?原來是這輛車的車主對車進行了油改氣,老化的線路發生了短路,進而汽車發生自燃。
看著嚴重損壞的車,車主擔心,這種情況能讓保險公司解決索賠嗎?車主改裝時應注意哪些方面?近日,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我們從未遇到過改裝車或油氣車自發燃燒的情況,車輛的車主要求賠償。一位保險公司的負責人介紹說,即使自燃損失保險,如果修改沒有通知保險公司,我們也不會索賠。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而保監會制定的《家庭自用汽車損失保險條例》更是明確規定,被保險機動車改裝、加裝或從事營業運輸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否則,因被保險人機動車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不管是從安全、法律,還是保險理賠角度來講,我們都建議車主不要私自對汽車進行改裝,避免以后產生的諸多麻煩。該保險公司負責人提醒。
汽車改裝應適可而止
現在,很多年輕人為了追求個性,喜歡按照自己的喜好改裝愛車,外觀、輪胎、避震、音響等都是熱門的改裝項目。凡事應適可而止,汽車改裝過程中同樣要遵循改裝原則,切不可按照自己的喜好盲目改裝,因為未經公安部門認可的改裝車輛駛上道路是違法的。10月9日,石家莊市橋西交警大隊宣教中隊中隊長孫連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有些小青年將普通汽車排氣管改成了跑車排氣管,有的私自油改氣,等等,這些在我省都是不允許的,我省禁止對汽車進行私自改裝的行為。孫連生說,對汽車的一些外觀標志進行改裝,我省規定相對比較寬松,如在車標上加點修飾、在車身上貼些小廣告等都是允許的,但如過改變車身顏色,必須在一個月內到車管所備案。
新規實施車主多留意
據了解相關的規定自九月起實施。新規定規定,從窗玻璃和玻璃窗外玻璃可見光的透射率應大于或等于70%在駕駛員的觀察區域。不允許對車輛識別代號(或整車車型號和出廠編號)、發動機型號和出廠編號、零部件編號、產品標牌、發動機標識等整車標志進行遮蓋(遮擋)、打磨、挖補、墊片等處理及鑿孔、鉆孔等破壞性操作;輪胎、車窗、噴涂欄板高度3項須做到與新車標準一樣,否則將無法通過年檢。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