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已經實施了一個多月了。目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一些汽車經營者設置了違反條款,以減少三包責任。例如,一些汽車生產商在《維修手冊》等文件中,只加消費者在4S店維修,或者不承擔三包責任等暴君條款,部分汽車4S店在購車合同中也設置了類似的附加條款。認為,超過三包的汽車責任的三包責任豁免范圍,侵犯消除消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對此,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有關領導近日表示,短期內將力爭解決這一問題。
分析了生產者和經營者使用三包汽車實行霸王條款,顯然是消費者在使用初期的三包車輛實施三包不太熟悉誤導,為三包法律賦予消費者以不合理的非法鏈條的權利。有關職能部門應聯合打擊這種行為。
除了滿月的實施外,近期汽車消費者的好消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投票通過了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經營者、計算機、電視機、冰箱、空調、洗衣機等耐用物品或裝飾裝潢服務,消費者在收到貨物或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缺陷,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這意味著在汽車向消費者交付半年內舉證責任倒置,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將起到助推作用。由于汽車三包有效期要遠遠長于半年,這也意味著新消法將在新車購買半年內,為汽車三包的執行力再上一道保險。
從長遠來看,中國的汽車消費者將越來越多地受到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的保護。而汽車三重包必然會在這一監管體系的運行和調整中不斷演進,并在實踐中不斷協調各方利益。在這方面,生產、銷售、消費者等各方都必須做好心理準備。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