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上月沈陽通過了沈陽市醫療保險急救報銷比例提高方案,自此,沈陽市職工醫保參保人醫保報銷得以提高。從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職工醫保參保人急診搶救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70%,提高了20%;居民醫保急診搶救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提高了10%。
近日,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急診搶救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文件。自4月1日起,將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符合急診搶救的醫療保險范圍內的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70%,此項政策調整將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1700多萬元;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符合急診搶救的醫療保險范圍內的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可減少參保人員此項醫療費用支出700多萬元。
沈陽降低參保人醫用材料個人負擔
據了解,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了《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費用管理的通知》,通知執行后,醫保基金每年將多支出7000多萬元,用于提高參保人員使用醫用材料部分醫療費支付水平。
據介紹,目前,沈陽市規定人工股骨頭、心臟血管支架等10種醫用材料按限額管理,其他醫用材料實施按比例個人先行自付。按限額管理的醫用材料,政策調整后,有9種醫用材料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有大幅度提高,三腔或除顫起搏器支付限額提高3.8萬元,人工股骨頭、心臟血管支架支付限額分別提高了2000元和1000元。
另外,由于心臟血管支架等支付限額在此前已進行了提高,所以此次調整的幅度不算太大。以在職人員在二級醫院置換人工股骨頭為例,如使用1萬元的人工股骨頭,基金支付金額=1000080%93%(該等級醫院醫療保險范圍內支付比例)=7440元,原政策支付6510元,醫保基金多支付930元,提高了14%。這也就意味著,在這一項費用中,看病者可以省近千元。
除下表中所列醫用材料外,其他醫用材料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有不同程度降低。此次政策調整幅度最大的,是取消了單個人工晶體醫保基金最高支付350元限額的政策,將人工晶體費用調整為按比例支付。以在職人員在二級醫院置換人工晶體為例,如使用3000元的人工晶體,基金支付金額=3000(1-25%)93%=2092.5元,原政策最高支付350元,醫保基金支付費用接近原先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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